針對汛期臨近,強雷電、瞬時強風、強降雨等極端惡劣天氣多發,可能對特種設備安全造成影響,甚至引發事故等情況,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6〕5號)要求,總局印發了《關于做好汛期和惡劣天氣下特種設備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質檢特函〔2016〕19號),要求各地質監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充分認識并分析汛期和惡劣天氣對特種設備安全的影響,做好應對和防范工作。
使用單位要以露天工作的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為重點,加強設備的檢查和維護,針對可能出現的惡劣天氣,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尤其是抗風防滑、避雷等安全保護裝置,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各地質監部門要按照監督檢查計劃,突出汛期特點,加強重點單位和設備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和存在的重大隱患,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同時,加強與氣象、水利、應急辦等部門的聯系,加強應急值守,完善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措施,預防和減少因惡劣天氣導致的特種設備事故發生。